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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偶像,綜藝為要素的娛樂產業不是當代青年的麻醉劑一辯稿【HM】

          2022年11月03日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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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向評委,各位辯友問好

            我方觀點是,以偶像,綜藝為要素的娛樂產業不是當代青年的麻醉劑

            稱其為麻痹神經的麻醉劑實為片面的的看法。誠然(此處可引用對方的例子)道德敗壞的明星偶像荼毒青年思想,綜藝選秀帶偏審美。但“偶像”的定義便是局限于娛樂圈中的流量偶像嗎?偶像的詞條,比喻人心目中具有某種神秘力量的象征物,是指引我們前進的神秘力量,是凝聚人心的神秘力量。我們縱觀歷史長卷,杜甫初入長安籍籍無名,已為詩仙的李白便是他的偶像,“白也詩無敵,飄然思不群”是對才華的贊美,“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是對品性的慨嘆,“冠蓋滿京華,斯人獨憔悴”是對境遇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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