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開宗明義,文學作品是指以語言為工具,以各種文學形式,形象地反映生活,表達作者對人生、社會的認識和情感,以喚起人的美感,給人以藝術享受的著作,而理解是指接受信息并處理信息的過程,所以,文學作品理解是指結合文本信息做出判斷、推理等思考并感受到藝術之美的過程。以作品為中心是指站在作者的角度去思考和感受作品的內涵和思想,而以讀者為中心是指在思考感受作品時更多的帶入個人主觀想法。在理解文學作品時選擇以何者為中心在于看何者更能發揮文學作品的價值。我方認為文學作品理解應以作品為中心,接下來將從實現其內在與外在價值兩方面闡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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