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1961年4月11日,以色列政府對艾希曼進行審判,有580萬人直接或間接死于艾希曼之手,而他卻宣稱自己無罪,只是服從上級命令。據此背景,阿倫特提出了"平庸之惡"的概念:在意識形態機器下無思想、無責任的犯罪,對于顯而易見的惡行卻不加限制,或是不加思考直接參與的行為,包括不作為之惡即漠視惡行縱容發展,或是作為之惡即不經思考直接參與惡行,這里的不思指的是有思考空間能力,但主動放棄了一部分思考。審判即審理并給予判決,其具體方式為法律的強制判決或輿論的判決。基于此,我方將從以下三個方面論述平庸之惡應該被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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