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我方觀點是:解決校園霸凌更應該依靠教育手段。
開宗明義,定義先行。校園霸凌是指發生在校園中的孩子之間因權力不平等的欺凌與壓迫,包括暴力霸凌、言語霸凌等。
教育則是遵循年輕一代身心發展的規律,引導受教育者陶冶思想品德等的一種活動。
而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具有普遍約束力的一種特殊行為規范。
仔細思考這道辯題背后的意義,只是單純的探討法律和教育哪種手段更能約束學生行為嗎?其實不然,它探討的是哪種方式能更好的教化霸凌者、保護被霸凌者,讓學生們從心底里厭惡、不齒這種行為。才是真正的解決校園霸凌。
本文只顯示部分辯論稿,如有需要歡迎去辯論稿商城付費查看完整辯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