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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應該用網絡輿論制裁明星私生活中的不當行為一辯稿(第二版)

          2021年05月21日4459白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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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主席,開宗明義,網絡輿論指大部分網民對某一事物發表的看法。明星即是知名度高,受大眾廣泛關注并喜愛的普通人。私生活指不屬于社會活動范圍的個人行為。不當行為指違反社會公德要求但又不足以引起法律責任的行為。在當今網絡信息時代,信息傳遞一日千里。我方判斷的標準是看賦予網絡輿論制裁的職能是否合理。針對以上我方認為不應該主要基于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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