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主席,感謝對方辯手:
就今天所談論的東西,我方堅持認為明星立人設弊大于利。
我有幾點想說的:
首先對方辯手……(具體強調到幾辯)(指出錯誤)
接下來,我將強調我方觀點:明星就是那些需要流量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公眾人物,是娛樂工業迎合市場創造出來的。明星人設是一種營銷手段,為了達成獲取流量等目的而搭建的假性人格,形成的特定屬性。人設的誕生之初是為了促進娛樂產業的盈利發展,人設本身沒有好壞之分,我方今天所討論的是明星背后的資本和對娛樂產業影響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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