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我方認為災難中的自私行為應該受到譴責,首先我們來明確概念,災難是指天災人禍和其造成嚴重損害和痛苦,自私行為是在知曉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只顧自己利益,不顧他人利益,對他人利益及集體造成損害的行為,且并不是在危急關頭不能保護自身的情況下做出的舉動,而譴責是指對荒謬的錯誤言行進行適當的發聲和合理申訴,它是一種合理的方式,是一種強有力的發聲,告訴對方他所做的事情是不對的,是不被我們接受的。
我方的評判標準是如果災難中的自私行為損害了他人和社會的利益,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就應該受到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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