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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低刑責年齡,對社會發(fā)展弊大于利一辯稿

          2020年11月28日5183小賈想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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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如今隨著互聯(lián)網(wǎng)的普及,越來越多的犯罪案件暴露在人前,而其中有些未成年人因為未達到我國刑事責任年齡而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由此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guān)注,是否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成為了當今熱議的話題,貝卡里亞指出,刑罰的目的是為了阻止罪犯再次侵害公民,并規(guī)勸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轍,分為懲戒,改造和預防。我方今天之所以認為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對社會發(fā)展弊大于利,是因為從法律的角度出發(fā),無法有效解決未成年人犯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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