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
開宗明義,今天我們討論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單位必須按法定最低標準支付的勞動報酬。依照法律規定,他不包括加班費,津貼等非貨幣性收入。最低工資有月薪和時薪之分,由于時薪變動同月薪相差較小,我方認為,今天主要探討的內容應是月薪的調高與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給出的數據,2005年至今通貨膨脹率共百分之41.2.當時的10000元在如今的購買力只有4120元,可是2018年中同比最高的最低工資只有2420元,相當于2005年的997元。而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物價的飛速上漲和增長緩慢的最低工資。顯然無法保證底層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由此,為了解決底層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我方認為,中國政府應該進一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我們可以依照近十年的經濟增長速度,按照相應的測算結果來制定標準,同時設立相應的法律來保障雙方的權益。進而解決底層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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