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
開宗明義。法律是國家的產物,是一種統治的工具,包含憲法、憲法相關法、普通法律如刑法、民法等,及其他法律。其作用在于定紛止爭,提高犯罪成本,維護社會秩序。邏輯是一種理性的、存在因果關系的論證方式。經驗指從多次實踐中得到的知識或技能,對于法律而言也指在歷史發展進程中傳承下來的一種特殊的思維模式。對于法律來說,邏輯和經驗并非排他關系,而是共同起作用的互補關系。生命原指事物的存在形式,但我們今天討論法律的生命實際上就是在討論邏輯與經驗何者是法律發揮作用的首要影響因素,這也是我方的判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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