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開宗明義,何謂新聞自由,它是指通過憲法或相關法律法規保障本國媒體和公民采訪、寫作、報道、發布及接受新聞,創辦媒體,出版、發行媒介產品等的新聞自由權利,又稱新聞出版自由。而社會穩定是一種公民與政府相對平衡的狀態。因此我方判斷標準是,新聞自由是否可以促進公民與政府的相對平衡,可以則利大于弊,反之則弊大于利。我方只要論證到利好足夠大,并且對方提出的弊端我方能夠削弱或者解決即我方得證。論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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