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立法
立法的條件是目前出現當前法律無法解決的重大嚴重事件/考慮了成本損益比/符合實際
教育懲戒權
本質上是一種公權力,
教育懲戒的最大特點以教育為最高目的。
在可做可不做的情況下(類似天才上課睡覺/一個好孩子無心犯了一個錯 本來我是看整體不懲罰,但是法律要求我看結果)不做是失職,是違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了就是與教育的根本目的沖突
賦予教師:賦予教師是賦予教師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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