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觀點是當今大陸商業代孕應該合法化。代孕,是指將受精卵子植入代孕媽媽子宮,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的過程。而我方今日所指的代孕是指在需求女方完全喪失生育能力的前提下,將其卵子(或代孕志愿方卵子)與丈夫的精子結合成受精卵,在代孕志愿方子宮完成整個孕育過程并順利生產的行為。代孕分為體外受精(試管嬰兒IVF)和人工授精兩種方式。沒有任何身體接觸。我方今日需求性是當今社會我國不孕不育人口基數大,這類人群難以擁有真正屬于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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