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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義應相機而為一辯稿

          2020年05月12日2505之一

          辯論稿

            謝謝主席,大家好。

            我方觀點是見義應相機而為。眾所周知,廣州市民黃兆景在街頭解救被劫匪挾持的幼童,受眾人贊譽,被稱為奪刀哥。事后,身為保安隊長的黃兆景告訴記者,如果當時他貿然出手肯定會導致小孩和自己受傷,因此他經過了十幾分鐘的觀察判斷,才選擇最佳的時機和旁邊的警察配合,成功制服劫匪救出孩子,從這件事中,我們可以看到相機而為是多么的重要。下面,我從以下三點來闡述我方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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