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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私人對話記錄公布到公共空間來尋求正義是可取的一辯稿

          2019年12月24日10366學熙

          辯論稿

            尊敬的主席,評委大家好:   

            今天我方的觀點是將私人對話記錄公布到公共空間來尋求正義是可取的。私人對話記錄是指談話雙方的對話紀實,包括聊天記錄,語音,電話錄音以及視頻資料等等。本題討論的公共空間應指網絡上的公共空間即微博,知乎,b站等新聞信息資訊平臺。今天我們討論的正義是社會普適認可的正義。即人類社會普遍認為的崇高的價值,是指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觀點、行為、活動、思想和制度等。   

            基于以上前提,我方判斷是否可取的標準是該途徑是否有助于尋求到正義,以及是否會產生嚴重的后果導致得不償失。接下來我方將從兩個方面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