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對方辯友和我們說,離婚成本過高導致婚姻的束縛太強,限制了我們每個人追求自由的天性,所以我們要去為了追求自由放棄婚姻制度。但是我們的法律本身就是一種限制,他禁止我們殺人,禁止我們偷竊,禁止我們傷害別人,所以限制這件事情是沒有錯的,需要關注的是這個限制是否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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