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頁 » 原創辯論稿

          求之不得更痛苦一辯稿

          2019年11月09日4735時疚

          辯論稿

            謝謝主席,大家好。開宗明義,得而復失是指剛剛得到又失去了。求之不得是指一直急切企求,但不能得到。痛苦既指希望破滅后的心理落差,也指生理上的疼痛苦楚。今天我們要比較的是何者更為痛苦,那就需要建立在雙方均痛苦的前提下,就要求行為人本身對所想得或已得的事物有其訴求。而二者的靜態結果又是相同的,均為“沒有得到”。所以其發展過程及未來趨勢應是今天討論的重點。由此,我方觀點是 求之不得比得而復失更痛苦 。理由有三:

            本文只顯示部分辯論稿,如有需要歡迎去辯論稿商城付費查看完整辯論稿!

            辯論稿都是原創,需花費時間精力,需付費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