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
首先來看一下對方辯友今天的一條邏輯。得而復失,正因我們得到過,所以我們不那么痛苦。我方承認得而復失,得是美好的,失也是殘酷的,但不能因為我們曾經短暫的美好就否認當下的痛苦,不同時段的苦樂是不能相互抵消的,曾經的美好我方并不否認,但它并不能沖淡失去的痛苦,就好比我今天吃的糖,并不能抵消昨天吃的苦巧克力的苦。并且在失去之后回首過往。得復試中的得就成為了觸發心中更傷痛的地方。彼時之蜜糖,此刻的砒霜。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凄涼,失去摯愛的感覺,苦不苦啊!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柱思華年李商隱悼念妻子的感受苦不苦?得而復失,這種生生的剝離感對我們造成的傷害是不可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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