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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 原創(chuàng)辯論稿

          微信朋友圈屬于公眾場合一辯稿

          2019年10月22日8301時疚

          辯論稿

            謝謝主席,大家好。今天我們的辯題是微信朋友圈屬于或不屬于公共場合。我方觀點是微信朋友圈屬于公共場合。   

            開宗明義,定義先行。狹義來說,公共場合是指處在人群經(jīng)常聚集、供公眾使用或服務(wù)于人民大眾的活動場所時產(chǎn)生的場合(百度百科)。廣義來說,公共場合是指自身所展現(xiàn)在他人視野中的場所,其場所可以為實際地點也可以為虛擬場所如媒體,網(wǎng)絡(luò)等。我方認(rèn)為微信朋友圈屬于公共場所,主要從以下兩點來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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