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主席,問候在場的各位。今天我方的觀點是網絡輿論對司法公正的影響弊大于利。關鍵詞兩個,一是網絡輿論,二是司法公正。這里的輿論的意思,是指“公眾的意見”,網絡輿論,即社交網絡及自媒體等發聲渠道上產生的公眾意見。首先談什么是司法,中華法學大辭典?憲法學卷給司法的定義是“通過對民事、刑事、行政等訴訟案件的法律上的裁判、保障或監督國家法律實施的活動”,即法院的裁判活動,是法院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對爭議的案件作出裁決的活動(中政校長陳光中的博士張曙《刑事司法公正論》)。而司法公正,就是保證司法程序中,程序不偏倚,結論不偏差,即保障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我方認為網絡輿論對司法公正的影響弊大于利,原因有三:
本文只顯示部分辯論稿,如有需要歡迎去辯論稿商城付費查看完整辯論稿!
辯論稿都是原創,需花費時間精力,需付費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