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今天我方的觀點是預防電信詐騙,加強對犯罪分子的處罰力度更有效。開宗明義,預防是指事先防備。電信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通過遠程、非接觸等方式,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犯罪分子是指具有犯罪傾向和特征的人。我方認為在預防電信詐騙的過程中加強處罰力度和宣傳教育這兩種方式缺一不可,要齊頭并進,共同發展。我方的判準是何者能夠更高效的減緩電信詐騙的發生頻率,消除潛在的危險,從而達到預防的效果。基于此判準,我方堅持認為預防電信詐騙,加強對犯罪分子的處罰力度更有效。
本文只顯示部分辯論稿,如有需要歡迎付費查看完整辯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