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宗明義,加法和減法指的是兩種不同的思維方式,并無具體定義,在相對平等的條件下,我方認為有多個角度可以探討。青年的定義是年齡在15-24歲,具有旺盛的精力和好奇心,處于人生學習與創造能力的巔峰,處在人生中探索,進取和成長的年紀,我方認為年輕人更應運用加法思維,論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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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宗明義,加法和減法指的是兩種不同的思維方式,并無具體定義,在相對平等的條件下,我方認為有多個角度可以探討。青年的定義是年齡在15-24歲,具有旺盛的精力和好奇心,處于人生學習與創造能力的巔峰,處在人生中探索,進取和成長的年紀,我方認為年輕人更應運用加法思維,論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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