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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應維護當事人的利益而非公平正義一辯稿【小煩】

          2023年09月08日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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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我方今天的觀點是,律師應維護當事人的利益而非公平正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條規定,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要看律師應維護當事人的利益還是公平正義,就要看律師將何者當作個人的第一使命能更大保護法律的尊嚴和促進更長遠的公平與正義。基于此,我方論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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