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今天,我方觀點是文學理解更應以讀者為中心。開宗明義,文藝復興之后,人們對文學的定義逐漸變為:文學是一種以文字為載體的藝術。其具備一定的藝術價值和文學價值。文學理解即是指結合文本信息與個人經歷做出判斷、推理等思考的過程。作者是第一創作者與第一理解者,讀者是再創造者與再理解者。文學理解的載體是作者創造的,而內在意義是作者與讀者共同完成的,因為意義產生于與外界的聯系?;诖?,我方的判準是:以作品為中心和以讀者為中心何者更有利于將文學作品的價值最大化。
論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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